落叶雨联邦国执政官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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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叶雨联邦国 执政官府
落叶雨联邦国执政官府是执政官与其下属幕僚机构的统称,为落叶雨联邦国(服务器级)最高政治机构之一。
执政官一般不掌握实权,实际职务由执政院和国家议会负责,执政官仅作为礼仪上的国家(服务器级)元首。
但同时,所有法案1)均需要执政官签字后才能正式视为通过并开始执行。
执政官由全体落叶雨公民普选提出,任期为4个月,最高可连任两届。目前,执政官有权依照《落叶雨联邦国特殊时期行事条例(修订案)》将自己的任期提升至6个月,最高可连任四届。
目前,在《落叶雨联邦国特殊时期行事条例(修订案)》赋予的权力下,在经过国家议会投票,司法司特殊小组审核同意后,执政官可罢免议会议员和执政院官员,从而达到制衡的效果。目前,执政官一头衔由于无合适人选而被暂时冻结,由中委和司法司共同代行其职责。
执政官府下与执政院行政司文化部共管中央历史研究院、服务器历史馆两机构。
历任执政官
1)
法案的定义为通过的提案,“所有法案”即包括执政院各机构递交的得到审批的提案、议会投票后通过的提案等所有通过的提案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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